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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北京房山年鉴》资料的通知(房史办发〔2008〕1号)

关于征集《北京房山年鉴》资料的通知

各乡镇,区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总公司和高等院校:

《北京房山年鉴》新一年的编辑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征集2007年度资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单位主管史志工作的领导及采编员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资料征集任务,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报区史志办公室。

一、资料时限

《北京房山年鉴(2008)》的资料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别重要的内容可跨年度。

二、资料范围

1.概述:单位2007年度工作概述,同时把单位年终总结作为附件报送。

2.条目:单位一年内的大事、要事编写成条目。

3.文件:单位2007年形成的涉及全区工作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4.照片:单位2007年度重要事件的照片资料。

5.附录:单位领导名单、作品目录等。

以上5项资料的详细要求见附件。

三、报送要求

1.内容:所有资料要经过严格审核,包括资料保密审查,人名、地名、时间等要准确无误。

2.目录:年鉴条目要编写目录,按条目编排顺序排列,放在报送资料的首页,同时注明作者联系电话;条目编排一般以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为序排列。

3.格式:条目署真实姓名,不用笔名年鉴文稿使用A4、小4号字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  

4.报送时间:2008年2月29日之前。 

5.报送地点:区史志办公室方志科(区政府办公楼10层1009房间)  

联 系 人: 李桂清    蔡晓东        

联系电话:89350429  89350449

电子邮箱:bjfsnj2008@163.com

附:《北京房山年鉴(2008)》资料要求

2008年1月15日

《北京房山年鉴(2008)》资料要求

(2007年度内容)

条目编写

一、条目编写要求

1.条目标题要求:条目标题顶格书写,后空一格接写正文,标题用【 】标出一般不超过13个字;明确、简洁、不修饰、见题知义。用一句话直接表述一个完整的信息,中间不用逗号。避免出现大标题小内容或小标题大内容;会议或活动名称,在标题中可简化,正文里用全称。

2.条目正文要求:真实准确,一事一条,独立主题,不可几事一条。

3.条目要素要求:应是一个完整的有价值的资料。一般具备6个要素:时间、地点、事件、人物、原因、结果。

4.数据要求:以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无统计局数据,以部门统计数据为准。

5.文体要求:用记述文体,不抒情、不议论。不使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等文体。

6.语言要求:开门见山,直陈其事,无大话套话空话,避免使用强大、可喜变化、成绩显著等形容词;使用简称和缩略语,要在首次使用时加括号说明全称,包括会议名称、机构名称、文件名称等,例如开展“两个一流”(建一流队伍,创一流工作)活动。忌用仅在行业内通用的简称或不规范简称;不用文言、方言。

7.字数要求:一般性条目字数一般不超过500字,重点条目500字~800字,综述性条目一般不超过2000字。

8.收录范围:收录面向全区、全社会的信息;一般不收录本单位的内部信息及各部门调研报告中预测性、展望性的内容;秘密内容不收录。

区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将2007年全年的全会、常委会、区长办公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纪要与年鉴其他资料一同报送;政府办将2007年度的文件目录(包括文号),与年鉴资料一起报送

9.条目编排顺序:单位所有条目一般按时间顺序排列。

二、时间表示

1.当年信息注明月日,不写年份。当年可用“年内”表示,行文中不用“目前、现在、最近、明年、去年、本月”等时间代词;不用时间简称,如1990年不要写成90年。

2.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世纪90年代、2005年1月20日等。凡人物生卒年代、年龄、年份等也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3.时间、度量衡等起迄用波浪连接号“~”表示,如“1990年~1995年”(不能写成1990年—1995年)等。但交通线路的起讫不用“~”,而用连接号“—”表示,如“上海—南京”等。

4.用月和日表示的重大历史事件或节日,凡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的,应用间隔号将月和日隔开,并加引号。如“一二·九”运动、“一二·八”事变等。其他月份不用间隔号。

照  片

1.照片内容以单位2007年度内重要活动、主要工程等为主。

2.照片要附有文字说明,文字说明一般包括五个要素:照片反映的是什么事?照片中的人物是谁?照片反映的事件是什么时间发生的?是在什么地点发生的?为什么发生这个事件?

3.照片要注明摄影者的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

附  录

一、先进单位和人物

1.范围:获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市政府)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如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奖励或授予的全国优秀党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北京市劳动模范,房山区劳动模范等奖励或荣誉称号。 

2.报送先进单位内容:单位名称、奖励(荣誉称号)名称、授予单位、获奖审批时间(以颁发证书时间为准)。

3.报送先进个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目(包括民主党派)、现任职务、奖励(荣誉称号)名称、主要事迹(包括取得的主要成绩、奖励等)。字数在800字左右,不要空话、套话。

4.同时报送证书复印件。

二、获得高级职称及获称号人员

1.范围:获得副高以上职称人员;获市级以上特级教师、特级技师等称号人员。

2.内容:姓名、职称或所获称号、授予单位、授予时间。

三、领导干部名单

1.范围:各单位副处级以上任实职的领导干部。

2.内容:单位、职务、姓名,如是女性或少数民族,注在姓名后括号内;人员在2007年度内有变化的,要按照正式文件注明变化情况及变化时间(年、月),如届满、任、免、调、辞、撤等。

3.领导干部职务变化以组织、人事部门的正式发文时间为准,要注明发文的文号。

四、作品目录

1.文学作品:凡在省市级以上(含省市级,以下同)刊物上发表的小说、散文、杂文、诗歌等均收录;非省市级刊物上发表的文学作品,一般收录获奖作品。

2.摄影、美术作品:在省市级以上专业性刊物上刊登的作品;在省市级以上展览中获三等奖以上的作品。

3.新闻、通讯:收录获省市级新闻单位三等奖以上的作品。

4.其他专业性论文:省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作品;省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研讨的论文;史志类作品收录级别同论文。

5.单位出版的书籍、报刊和个人编著出版的书籍。

以上5项内容需报送材料的内容: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发表刊物的名称(或出版社名称)、刊登时间(或出版时间)、刊物主办单位;获奖作品还要注明获得的奖项、获奖时间、参加活动的名称、主办单位;书籍还要注明公开还是内部出版。

五、科技成果

1.范围:获得国家、省、市级的科技奖项目;获得房山区科技一等奖项目。

2.内容:项目名称、奖项类别与等级、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获奖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授予单位。

3.同时报送证书复印件。

下载:关于征集《北京房山年鉴》资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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